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汽機車強制險----機車篇

前一陣子跟朋友聊天聊到的....
忽然發現我一點都不清楚這東西的內容...

稍微整理了一下....
機車強制險的部份可分為三部份

1.機車強制責任險
本險係承保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對受害人或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人,依保險契約規定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2.駕駛人傷害險
由於機車強制責任險條款載明,機車駕駛人駕駛被保險機車於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人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因此在加保本特約保險後,本公司即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其保險金額與強制險相同。

3.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本保險分為傷害責任險及財損責任險其承保範圍如下:

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於超過強制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簡單來說,單純強制險(第1項)是保障對方的,自己完全是沒有保障的
若想要自己也有保障,就要投保駕駛人傷害險(第二項)....
除此之外,賠償對方財物損失或超出強制險的範疇的部份
就要再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第三項)來補強......

上述相關資料是從 達康保險 節錄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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