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part2
前一篇簡單的說明了我自己的投資型保單目前的情況
接下來當然看看別人怎麼講嚕~~
從網友Barney的網誌看到的文章,簡單的點出了投資型保單好壞及他個人的看法(紅字部份是他加上去的),而Barney所參考的原文則是在Coin-DJ討論區所發出的淺談投資型保單。
如同文中所提到的
就我個人認為,只要是較年輕(要長期投資)、有經濟基礎(因為成本較高)、可以承受風險的,都適合買。但若是退休年長者,就比較適合傳統型保單。
參考文章
1.淺談投資型保單
2.淺談投資型保單-Barney版
接下來當然看看別人怎麼講嚕~~
從網友Barney的網誌看到的文章,簡單的點出了投資型保單好壞及他個人的看法(紅字部份是他加上去的),而Barney所參考的原文則是在Coin-DJ討論區所發出的淺談投資型保單。
如同文中所提到的
常有人把投資型保單的「投資」二個字過分放大,其實投資型保單是保險,不是投資!在台灣,這類的情形時有所聞(包括我自己也遇到了~),導致很多消費糾紛產生,而這種情形,就好像日本當初引入這項產品時的情形一樣(希望台灣不要步上鄰國的後塵)
臨近的日本市場投資型保單的銷售數字至2000年為止僅佔年度總保費的0.4%,在投資型保單銷售上非常失敗,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銷售人員把投資型商品當成投資在行銷,把預期報酬率當成保證利率,結果日本在接近零利率的金融環境下,一開始吸引許多人購買,有人勝甚至運用投資套利行為拿房產抵押,支付低貸款利息去買『高穫利』的投資型保單。那麼,到底誰適合投資型保單呢?
結果投資失利導至保單失效、財產遭查封,引發保戶集體控告保險公司的案例,東京地方法院1997年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應負過失賠償責任6成(前一年判賠8成)。這不僅使得保險公司商譽受損、甚至倒閉,也使得投資型保單在日本變成『惡德商法』(惡質推銷)的代名詞,投資型保單銷售自此再日本一蹶不振,投資型保單的堀起在台灣並不久,日本的市場經驗,國內的行銷人員也要引以為戒。
國內投資型保單推出的目的,是在將保險資金運用的選擇權交給保戶,改變傳統型保險固定利率保證收益的模式,而以基金投資的高獲利,讓保戶少繳保費而有同樣保障,或是繳同樣保費而有更高保障,當然投資收益高低的風險也由保戶承擔。
就我個人認為,只要是較年輕(要長期投資)、有經濟基礎(因為成本較高)、可以承受風險的,都適合買。但若是退休年長者,就比較適合傳統型保單。
因為在傳統型保單中,保險公司會給予保戶一個固定的利率,提供被保險人基本保障;而在投資型保單中,雖然有投資的收益,但是,卻不能保證投資永遠只漲不跌,因此,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風險。若想要在退休後穫得基本保障的人,較不適用投資型保單,因為此種保單得波動性大。而保障不足的被保險人,因為連基本的保障都不足夠,更遑論必要承擔風險。總而言之,投資型保單是保險和投資合併一起,兩者的關係是習習相關的,而只要有投資,必定伴隨著風險,並非穩賺不賠的,消費者必須要清楚穫利與虧損都是投資的可能結果,所以想要購買投資型保險的消費者,最終還是應具有足夠承受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章
1.淺談投資型保單
2.淺談投資型保單-Barney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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